院士制度是黨和國家為樹立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導向,凝聚優秀人才服務國家設立的一項重要制度。中國科學院院士(以下簡稱院士)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。
為做好2025年度院士增選工作,按照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精神和有關規定,制定《2025年度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指南》。
一、增選領域學科方向和名額分配方案
(一)數學物理學部
1. 數學5名,其中基礎數學不少于2名,應用數學不少于2名。
2. 物理Ⅰ(包括凝聚態物理、聲學、原子分子物理、光學與量子信息等)6名,其中水聲學1名,原子分子物理1名,量子信息物理1名。
3. 物理Ⅱ(包括基礎物理、原子核物理、粒子物理、等離子體物理等)3名。
4. 力學1名。
5. 天文學1名。
(二)化學部
1. 無機分析4名,其中無機化學2名,分析化學、環境化學2名。
2. 有機高分子4名,其中有機化學2名,高分子2名。
3. 物化化工4名,其中物理化學2名,化工2名。
4. 稀土元素化學1名。
5. 譜學分析與成像1名。
6. 碳中和化學化工1名。
(三)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
1. 基礎生物學5名。
2. 醫學6名,其中臨床醫學3名,醫工交叉與智慧醫學1名。
3. 農學、生態與進化6名,其中農業科學3名,生態保護與修復1名。
4. 生物制造1名。
5. 婦科學(臨床)1名。
(四)地學部
1. 地質Ⅰ(包括沉積學、構造地質學、古生物學、前寒武紀地質學、石油與天然氣地質學等)3名,其中地質與生命1名。
2. 地質Ⅱ(包括地球化學、第四紀地質學、工程地質學、礦床學與礦相學、礦物學、數學地質學、水文地質學、巖石學等)3名。
3. 地理學(包括人文地理學、生態與環境科學、遙感與地理信息科學、自然地理學等)3名,其中人文地理學1名。
4. 大氣海洋(包括大氣化學、大氣物理學、氣候學、天氣學、海洋地質學、海洋化學、海洋生物與生物海洋學、物理海洋學等)3名,其中深海科學與資源能源1名。
5. 地球物理(包括大地測量、固體地球物理、空間物理、月球與行星科學等)3名。
(五)信息技術科學部
1. 信息Ⅰ(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、微電子科學與技術、控制科學與工程、儀器儀表與傳感等)5 名,其中集成電路芯片1名。
2. 信息Ⅱ(包括電子科學與技術、光學工程、信息與通信工程、網絡空間安全等)5 名,其中空天光學系統1名。
3. 人工智能科學與技術的數理基礎1名。
(六)技術科學部
1. 材料(包括金屬材料與冶金、無機非金屬材料、有機高分子材料、特種材料、材料物理與化學、材料加工技術等)5名,其中寬禁帶半導體材料1名。
2. 工程Ⅰ(包括機械工程、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、電氣工程、航空科學與技術、航天科學與技術、兵器科學與技術、核科學與技術等)6名,其中綠色能源裝備1名。
3. 工程Ⅱ(包括力學、建筑學與城鄉規劃、土木與水利工程、交通運輸工程、礦業與油氣工程、船舶與海洋工程等)5名,其中船舶與海洋工程1名。
(七)特別推薦領域
名額不超過8名,另行安排。
2025年院士增選名額不超過100名。
二、候選人資格條件
根據《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,院士候選人應為滿足以下基本條件的中國公民。
1. 遵守憲法和法律,熱愛祖國、品行端正、學風正派。
2. 從事自然科學、技術科學和工程科學方面的研究工作,在科學技術領域取得了系統性和創造性的重要成就,并為中國科學技術事業或人類文明進步作出了突出貢獻。
三、推薦原則
推薦候選人要堅持以重大貢獻、學術水平、道德操守為準繩,強化滿足國家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需求并作出貢獻的價值導向,注重領域學科間的平衡發展,著重推薦長期奮戰在科研一線的科研人員。堅決破除“四唯”,打破論資排輩,不以人才“帽子”為依據。